- 索 引 号: 014001303/2008-05052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08-02-29 14:29:00
- 名 称: 关于泰州市周山河(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08-03-20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08)171号 主 题: 其他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2008年2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泰州市周山河(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时 效:
关于泰州市周山河(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苏发改农经发〔2008〕171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市周山河
(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
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市《关于报送泰州市周山河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发改发〔2008〕62号)及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相关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周山河位于泰州市城区及姜堰市境内,西起泰州引江河,东至姜堰与海安交界处,入东姜黄河,全长38.6km,是泰州市通南地区主要的区域性骨干河道,也是该区域东西向一条重要的引排调度河道。该河道于1958年开工建设,当时按规划断面的一半实施,后经几次局部拓浚,但标准仍然较低。现状河道淤积严重,引、排水调度能力不足。为提高区域排水能力和主城区防洪除涝标准,实现该地区相机通过泰州引江河排水入江的规划目标,适应泰州中心城区发展需要,同意你市先期实施周山河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河道整治工程。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本期工程主要任务:整治、拓浚周山河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河道,以提高区域排水能力和主城区防洪除涝标准,适应该区域及主城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规模和内容:拓浚南官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10.65km河道及14条支河口拉坡;维修泰州引江河至南官河6.4km护坡,护砌拓浚河道河坡22.6km;加固、拆除、拆建跨河桥梁5座;拆建9座灌溉泵站影响工程。
三、设计标准和工程等别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设计标准:本次整治周山河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姜堰市境内段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等别、等级:本次整治周山河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工程为Ⅱ等,堤防为4级;姜堰市境内段工程为Ⅲ等,堤防为5级。跨河桥梁,泰高桥接长为公路—Ⅰ级,其他为公路—Ⅱ级。灌溉泵站按农田水利标准设计。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工程沿线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四、河道工程设计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河道设计流量,相机排涝流量为100m3/s,引水流量30m3/s;本次整治、拓浚段设计水位为4.1m,(废黄河高程基面,下同),姜堰市境内段为4.5m。
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河线走向和平面布置。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本次河道拓浚断面设计,河道底宽20m,河底高程-1.5m。下阶段需根据沿线土质情况、支河口流态、通航及生态要求等因素对断面型式及护砌方式进一步优化,对支河与干河连接段细化设计。
五、跨河桥梁工程设计
本工程沿线共需加固、拆除、拆建跨河桥梁5座,分别为拆除泰高路老桥,接长泰高路公路桥,拆建秦庄桥,接长白马桥,加固河庄桥桥台。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按原标准拆建及接长各跨河桥梁及总体布置、结构设计。下阶段要进一步研究接长部分与原桥面连接方案。
六、影响处理工程设计
本工程影响处理工程共需拆建9座灌溉泵站,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按原规模拆建各泵站的选址、总体布置和设计。
七、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河道拓浚采用水力冲挖结合陆上机械的施工方案,河道施工安排在冬春季,利用现有河道分段导流。下阶段需细化弃土区设计,尽量减少占地。
八、工程占地及拆迁安置
初步核定工程永久占地1488亩,工程临时占地506亩。土地征用需按省国土厅《关于泰州市周山河整治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国土资函〔2007〕1035号)要求,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征用地报批手续。
本工程涉及拆迁人口24户,计96人。
本工程拆迁居民房屋约2260m2;影响企事业单位80个,拆迁房屋约72400 m2。
下阶段须按相关规定,对工程征地拆迁实物量进行详细调查,编制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做好移民安置方案,落实拆迁安置政策,安置好企事业单位搬迁工作,妥善安排被征迁居民的生产、生活。
九、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对工程管理所作安排。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工程控制运用办法。
十、基本同意可研报告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本工程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需按核准的招标内容执行(详见附件)。
十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核定工程估算总投资29560万元,其中预备费3278万元(详见附件)。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除省级补助外,其余由泰州市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按本批复要求,以及专家审查意见,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请报我委审批。
附件:
1.泰州市周山河(泰州引江河~海陵区与姜堰市交界处段)整治工程投资估算核定表
2.招标基本情况核准表
3.周山河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