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08-04860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08-07-21 11:33:00
- 名 称: 关于睢宁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08-08-11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08)843号 主 题: 其他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2008年7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睢宁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初步设计。
- 时 效:
关于睢宁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发改农经发〔2008〕843号
关于睢宁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市《关于上报睢宁县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徐发改农经〔2008〕273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睢宁县位于徐州市东南部,属淮河流域。项目区群众饮水不安全类型主要为污染严重地下水。长期饮用该层水,极大地影响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已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要。为此,同意对所报项目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二、同意所报本次项目区解决睢宁县睢城镇汤刘村不安全人口0.71万人。不安全人口分布及类型详见附件1。
三、同意项目区通过打深井取用深层地下水,铺设输水干支管、配水管网等方式,实现自来水入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厂1座,打深井2眼;购置深井泵2台套;建设泵房2座,每座建筑面积36平方米,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80平方米;铺设PE输配水管道48.8千米,其中输水管道3.6千米,配水管道45.2千米。具体核定工程量详见附件2。
四、核定项目总投资为281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执行,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并尽快到位,同时做好开工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开工。核定投资总概算详见附件3。
五、项目建设与管理应严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建设项目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六、请抓紧组织施工图设计并编制工程预算,由你市审批,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12月底全面完成。工程的进度情况及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附件:
1.睢宁县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人口分布及类型表
2.睢宁县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核定工程量表
3.睢宁县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4.睢宁县睢城镇汤刘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