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16-06234 | 分 类: 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2016-02-23 00:00:00 | 公开日期: 2016-02-29 |
名 称: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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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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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省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 (四)负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省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省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省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七)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我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省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省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储备。 (九)牵头负责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苏北发展、沿海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我省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十二)统筹协调省际间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省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省际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十四)负责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全省发展改革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记“两个率先”光荣使命,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八项工程”为主抓手,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发展改革部门应有贡献。 (一)在稳增长大局中主动作为。综合研判,当前发展改革工作乃至整个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还是稳增长,力促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这既是经济工作的基本规律,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实选择。作为综合经济部门,要既坚定发展信心,又增强忧患意识,继续以务实到位的工作,着力巩固向好趋势,有效对冲下行因素,确保年度稳增长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要扩大有效投资。目前投资增速回落的问题相对突出,而这又恰恰是稳增长的关键所在,反复强调经济发展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但决不是说不要投资,而是要通过优化投资结构,培育高质量的新增长点,特别是在增长动力转换尚未完成之前,要防止投资大幅下滑,形成向下的乘数效应。为此,要重抓重大项目,加快国家11大类重大工程布局我省的项目、200个省级重大项目和省“三一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抓紧落实2016年投资计划和“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切实发挥重大项目对全社会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广筹建设资金,加快落实中央预算投资,支持专项建设债及企业债、公司债申报,继续推动政银企合作,有效缓解项目建设融资难题。要深推投融资改革,统筹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加快建设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尽快实现横向、纵向的全面贯通;积极推进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 二要夯实消费基础。协同有关方面扩大消费需求,同样是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职责,工作着力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要力促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以增强消费能力。牵头做好促进城镇居民持续增收相关工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和帮扶等增收渠道,提高居民即期消费能力,稳定未来消费预期。其次要创新消费供给,以最大程度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实施养老家政健康、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文化教育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创办新型消费机构,支持新能源汽车、乡村旅游等新兴消费,激活和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第三要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以强化社会消费意愿。重点是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支持物流产业发展及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降低商贸物流成本与居民消费成本,提高消费法制化、便利化与舒适化水平,让居民敢于消费、乐于消费、享受消费。 三要增强出口拉动。一方面要协同有关方面,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有效落实国家和省近两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发展,鼓励省里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和原材料进口,多措并举打好外贸增长攻坚战。另一方面,要创新思路,遵循由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这一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必然规律,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此为重要抓手,逐步形成“优进优出”的开放格局。要在推动省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国际产能合作部省协同机制的基础上,重点推动20个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并建立动态更新的重点项目库,力争尽快建成一批代表江苏水准的标志性项目。 四要务实推进结构性改革。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在战略层面上稳中求进,更加注重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更加注重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更加注重企业家、创新人才等各方面积极性的调动,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与效率。在战术层面上,则要抓住关键,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包括有效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 (二)在推进转型升级工程实施中继续发挥牵头作用。转方式、调结构、抓创新是稳增长的根本之策,总体导向是坚持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主攻方向是构建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干的现代产业体系;主要办法是做好“加减乘除”法,加法是发现和培育新增长点,减法是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乘法是全面推进科技、管理、市场、商业模式创新,除法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本回报率。根据这些要求,结合部门职责,我们要重点做好这样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突出先导性和支柱性、做实做强做大和打造集群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以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统筹人才、项目、资金、政策等资源配置,从制造、流通、消费全面引导,从研发、应用、产业化全程推动,努力把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为支柱产业集群,形成新兴产业的集聚效应和规模优势。近期,要大力实施15个重大工程和28个重点专项,加快培育大数据及衍生产业、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长点,并以规划编制为抓手,认真谋划“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思路,在全球产业链中找准我省新兴产业发展定位。 二是着力增创制造业发展新优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提出了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目标,32项重点任务中有27项与发展改革工作直接关联,其中11项任务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牵头责任,由此也明确了我们推动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抓手。要提请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优化调整全省制造业布局的指导意见》,并积极组织落实,着力促进重点行业产能整合、有序转移、绿色生产,重点支持南京产业布局调整,推动我省产业向中高端目标攀升。与此同时,要积极支持有关地方与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绿色低碳改造,加快腾笼换鸟步伐,推动我省制造业企业向高新化、信息化、绿色化发展。 三是注重发展现代服务业。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占比将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标志着我省“三二一”产业结构正式确立,转型升级步入新的历史阶段。我省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撑条件好、前景广阔,一定要乘势而上,以制定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力推我省服务业发展再登新台阶。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六大重点产业和六个细分领域和行业,着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放大“江苏服务”品牌效应。要顺应制造服务化趋势,抢占“互联网+”先机,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要融入开放大局,推进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和“走出去”,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要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及时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四是大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同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关键是要突出抓好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3个重点。结合部门职责,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其一是在国家层面指导意见出台后,及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优化农业生产力结构布局;其二是支持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支持特定区域农业综合开发,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其三是以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等最新文件为指引,协同推进农村改革,重点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三)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正确定位并扎实做好部门工作。近两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多次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就若干重要改革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并提出新的明确要求。 一是要高质量完成省委部署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根据省委深改组交办给省发展改革委的重点改革任务,一方面,继续抓好改革设计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和出台实施,尽快推动出台《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办法》等,及时启动相关配套改革。另一方面,要认真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包括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若干意见的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和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相关举措的落地等,切实做到集中精力、抓实抓好,尽快求突破、树标杆、出经验,在更大范围内实践应用。 二是要积极支持基层开展改革先行实践。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改革试点137项、省级改革试点204项,大多布局在基层,必须积极指导基层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切实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当前的改革,新旧难题交织,风险挑战重重,要将改革向纵深推进,更需要尊重群众实践、鼓励基层探索。要特别注重对国家层面改革方案设计的领会理解和对基层实践的指导支持,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进行探索创新,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改革措施,把握改革尺度节奏;要特别注重多听基层和一线的声音,把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及时上升为理性认识,推动面上的制度创新;要特别注重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基层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针对基层工作的特点和难点,研究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或提出意见建议,形成鼓励基层改革创新的合力,共同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 三是要特别注重改革实效。关键是要弘扬既严又实的改革作风,切实做到改革方案要实,提高方案设计的质量与水准,确保改革措施接地气、有力度、可操作、能解决问题;问题导向要准,以问题导向改革、以问题倒逼改革,问题在哪里,改革就指向哪里,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步骤安排要稳,充分考虑改革的宏观背景环境以及改革举措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与推进条件,注重把握改革的选择性与节奏时机。更为重要的是群众对改革措施的获得感要强,善于从社会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发现、把握改革的切入点,使改革成果可触可及、可见可感,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着力提升改革社会认同度和群众满意度。 (四)在推进区域发展更趋协调方面落实重点工作。统筹区域发展依然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致力解决的重要问题,省级层面若干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设在发展改革委,我们由此承担的工作责任既重大又光荣,必须到位履行各个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意见的落地实施。基本工作任务可概括为“一二三”: 一是切实抓好一个国家试点。我省及安徽两省以及宁波等62个城市(镇)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给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重大机遇。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具体部署试点各项任务,接下来的关键是要到位落实,紧紧围绕2项基本任务和10项特色任务,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在实践中形成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13个省辖市以市为单位、按照“2+X”的任务要求全部参与试点的同时, 17个县和32个乡镇要自主选择不少于2项任务开展试点,并建立试点动态调整机制和年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试点地区能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同时,也鼓励未列入试点地区主动作为、共同探索。 二是全面落实国家两大战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两大战略的实施,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我省已出台的实施方案、行动计划都切合省情提出了阶段性发展目标,当务之急是把握发展先机,推动若干重要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谋求战略实施的先期效应。其中,最应率先突破、进而收取早期收获的领域还在于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快实施铁、公、水、空、管及信息网络“六路联通”工程,力争使今后五年成为我省发展史上铁路网络构建突破最大、内河航道升级成效最好、公路通达“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最多、航空保障能力建设进展最快以及油气管道规划建设更优化、信息基础条件更完备的重要发展阶段。与此同时,要积极发展境内境外经贸产业合作,引导和鼓励具有我省特色与优势的行业开拓境外发展空间,或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要将联手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各类园区、搭建开放平台作为支撑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提高我省有序转移的产业产能集聚发展水平。 三是着力构建三大板块与三沿经济带。苏南苏中苏北是我省传统的三大区域板块,省里制定了差别化的发展对策,关键是要精准有效地实施到位,其中,苏南提升要重在抓住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两大机遇,苏中崛起要重在聚焦“一市一试点”综合改革,苏北振兴要重在落实六项关键工程,用好用实“一市一策”。沿海、沿江、沿东陇海经济带是我省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基本支撑轴带,相应的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过去曾经有,现在又都有与时俱进的调整优化,关键是要找准谋求新突破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其中,沿海地区要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实施科学开发六大行动,打造沿海经济升级版;沿江地区要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发挥好龙头地带优势;沿东陇海线地区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东陇海经济带。分块分带、分类施策,决不意味着在各自“一亩三分地”范围内思考问题、孤立发展,一定要在强化分类指导基础上,认真做好区域互补、跨江融合、江海联动、南北协同的大文章。要看到,我省区域发展格局中,既有区域大板块,也有区域内部若干小板块和先行载体,包括宁镇扬、锡常泰、(沪)苏通,包括南京江北新区、苏州工业园开放创新试验、昆山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连云港东中西合作试验区、盐城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等等,把这些小板块和先行载体做牢做实做强,整个大板块就会更具内在稳定性和外向吸引力。 (五)在改善民生领域务必恪尽职守多办实事。民生工作面广量大,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等特点,中央对此有明确思路,即“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按照这一思路,结合部门职责,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五中全会为此将扶贫开发相当醒目地列为“十三五”重点发展目标,总书记也明确表示扶贫是他40多年工作中所花精力最多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是我省开启“十三五”扶贫开发的第一年,务必着眼于“两个率先”,科学谋划规划“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并在我委承担的一片两县扶贫工作中率先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对中西部地区开展对口支援,也是帮助当地群众尽快摆脱贫困的重要支撑,要在尽快编制完成各地区对口支援新的五年规划的基础上,抓紧落实到位。 二是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我省也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是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程。从部门职责角度讲,要突出六个方面的着力点:其一是精心编制“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制定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具体领域的工作推进方案,形成规划引领体系,引导相关部门聚焦重点,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其二是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发挥好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其三是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的绿色化,构建起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其四是全面实行煤炭、能源、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并大力发展光伏、风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其五是改造产业园区运作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其六是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部分地区先行示范,为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省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支持社会事业更好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是促进民生改善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工作取向之一,这方面虽有若干主管部门,但并不能代替我们作为综合部门的职责作用。下一步,要继续在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和健康等新兴服务业等方面积极作为。 (六)精心编制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一部高质量的“十三五”规划,对于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我省来讲,“十三五”规划是一部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规划,是一部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规划,必须在质量和水准上达到“高、新、准、实、特”:高,就是要立足全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编制出一部定位高、立意高、标准高的五年规划;新,就是要运用新理念谋划新思路、探索新路径、推出新举措,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准,就是要把未来五年的形势任务讲清楚,把“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设计好;实,就是要围绕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围绕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将规划目标定量化、重点任务清晰化、主要事项项目化;特,就是要体现江苏特色,将“强富美高”和“五个迈上新台阶”的新要求、江苏发展的阶段性新特征体现到规划当中。目前,省级层面规划纲要初稿已有阶段性成果,但仍需继续抓好相关工作,力争通过省人代会顺利审议通过。 一是要继续深化研究。以专注专业精神,深刻领会五中全会最新要求,深度研究规划基本理论,准确把握规划编制的总领与关键,以省委《建议》为指导,确保提出的发展举措既通上情又接地气、既前瞻有高度又现实可操作。 二是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上上下下普遍认识到的经济结构不够合理等共性问题积极寻求对策措施,同时高度重视对各地个性问题的具体研究,将事关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纳入省级层面规划体系。 三是要注重集思广益。全程贯彻开门编规划的原则方针,努力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的科学决策过程。 四是要密切纵横对接。对国家层面继续加强沟通汇报,确保国家规划中应有的“江苏含量”;对市县切实强化工作衔接,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多规合一”试点,大力支持基层创新实践;对部门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横向协同联动工作,联手、配合、支持各有关方面编制专项规划,强化其对总体规划的支撑作用,为新江苏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引领。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社会事业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经济处、农村经济处、基础产业处、工业处、服务业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对口支援处、经济合作处、行政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组、监察室、煤炭电力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石油天然气处。 (二)下属单位:宏观经济研究院、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省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发展国际咨询会议组委会办公室、省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信息中心、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江苏农村经济产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四、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和测算依据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15]125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从严从紧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编制:全面反映委各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根据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的人员资料,并按国家和省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据实核定。在职人员根据编报预算时编制人数和实有人数,超编按编制,空编按实有;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根据编报时的实际人数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核定的人数和省财政厅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 (三)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根据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编制: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规模,2016年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中不再安排。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合理编报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第二部分 省发改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省发改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245.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920.17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形成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0245.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160.5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16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0.17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8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10245.5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83.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及完成发展改革事务而发生的单位发展项目支出。机关日常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387.94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机关正常增资、增加公车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1.34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和改革委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6.94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房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导致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8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5.29万元。增长61.1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新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124.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0.17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机关正常增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调整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030万元,与上年持平。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91.0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024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60.56万元,占99.1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85万元,占0.83%。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024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4.51万元,占69.54%;项目支出3030万元,占29.57%;单位预留机动经费91.05万元,占0.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江苏省省发改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60.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0.17万元,增长9.96 %。主要原因是机关正常增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调整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16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0.17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机关正常增资、增加公车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377.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7.94万元,增长12.9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发展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31.05万元,同上年持平。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3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94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增加了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039.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0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3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为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16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0.17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机关正常增资、增加公车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039.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0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3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33.79万元,比2015年增加40.6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出差标准的调整导致差旅费开支增加,机关公车改革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江苏省发改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6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64%;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6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5万元。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用车的数量。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2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经费支出。 省发改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1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参会人数和会议开支标准。 省发改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6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次数、人数和开支标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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