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目前已有两批售电公司注册生效
发布时间:2017-10-17 来源:煤炭电力处

  根据《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苏政办发〔2017〕110号)等要求,经江苏省售电侧改革工作小组各相关单位共同评估,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发布了我省两批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售电侧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0号)中也明确“售电侧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竞争主体,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因此,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全省广大用户积极参与售电市场,形成多元参与、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及市场体系,分享改革红利。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等部门将加强对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的监管,杜绝非法交易,打击内幕交易,全面保障中小电力用户合法权益。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江苏省2017年第一批售电公司注册生效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附件2关于江苏省2017年第二批售电公司注册生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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