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2号
发布时间:2017-05-16 来源:煤炭电力处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近日,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了《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规划主要阐明了“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5年我省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下一步,省能源主管部门将根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在本规划指导下编制和实施电力、电网、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发展规划,作为本规划的补充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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