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关于编制两个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来源:煤炭电力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0号)的要求,近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编制了《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请各售电公司在开展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工作时参照使用,并按照售电侧改革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合同报备。


附件下载 :售电合同(示范文本).doc
分享到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