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镇江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规划的意见苏发改能源〔2017〕1156号
发布时间:2017-09-29 来源:煤炭电力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6〕2480号)批准了我省南京江北新区玉带片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南通通州湾、宿迁运河宿迁港产业园、镇江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实施,按照省政府《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0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对《镇江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规划》进行了评审,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出具了评审意见。我委提出了部分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苏发改能源发[2017]1156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镇江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网规划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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