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发展改革委(局),省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和总结我省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规范我省创新平台管理,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请各设区市及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填报文件所附表格并加盖创新平台公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6年及以前国家批复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2016年及以前我委批复的江苏省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
1、2016年国家批复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2016年我委批复的江苏省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须填报所附所有表格。
2、2015年及以前国家批复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2015年及以前我委批复的江苏省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仅需填报附表1和附表2内容。
二、填报内容
本次填报全部以表格形式,请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创新平台进行认真调研,按年份填报创新平台汇总表(附件1),各创新平台建设单位按要求填报其他附件(附件2-10)。
三、报送时间
请各设区市和省各有关部门统一收齐有关创新平台调查表后于2018年5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附件:江苏省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营情况表(1-10)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19日
(联系人:梁宝珊;025-83391028;电子信箱:liangbs@jsd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