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苏陕扶贫协作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05-21 来源:苏陕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9)要求,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合力,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取得更大成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开行江苏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开行陕西分行)本着优势互补、共促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发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融智融制优势,探索银政合作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新路子,加大开发性金融对江苏省、陕西省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支持力度,促进陕西省加快发展,“追赶超越”。

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挥本省在区位、政策、经济、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各类资源向陕西省倾斜,探索建立帮扶协作长效机制,探索财政投入资金与开发银行信贷资金有机结合途径,切实加大对陕西省的支持力度。

三、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优势,立足自身实际,做好苏陕扶贫协作各类资金、项目的承接和协调实施工作。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援助资金等各类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会同陕西省有关部门研究支持、促进苏陕扶贫协作的政策措施。

四、开行江苏分行积极与当地政府对接,加强合作,积极参与相关规划和工作方案的制定,协作做好项目策划、政策制定等工作。开行陕西分行协助地方政府用好帮扶资金,积极支持苏陕企业开展双向的资源整合、并购重组,通过对苏陕扶贫项目、产业转移、经济协作项目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陕西省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

五、四方按照优势互补、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政府推动、机制建设、金融支持、商业运作”的方法,共同支持江苏省、陕西省东西部扶贫协作,不断深化各方战略合作关系。

六、开行苏陕分行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与作用,通过融制、融智和融资,多措并举,为江苏省、陕西省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提供支持与服务。

七、深入开展融制合作。开行苏陕分行建立和完善扶贫项目运作、资金运行管理和项目实施评价制度,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担保机制,打通贷款“借、用、管、还”路径,推动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效机制,为两省扶贫协作提供融制服务。两省发展改革委予以配合支持,并协调组织推进。

八、深入开展融智合作。开行苏陕分行充分发挥专家平台、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坚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参与和协助江苏省、陕西省编制东西部扶贫规划或工作方案,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制定帮扶措施。积极提供专家咨询、融资顾问、项目论证等服务,协助培育和孵化东西部扶贫协作重大项目。对重大规划项目实施和融资方案制定,提供必要的规划研究经费支持。

九、深入开展融资合作。开行苏陕分行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通过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方式,通过总分行和母子公司之间的高效协同,完善融资模式,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为苏陕扶贫协作重点领域提供融资支持。

十、四方通力合作,支持产业梯度转移。支持江苏省企业到陕西省投资兴业,促进陕西省特色优势产业升级、产业链延伸。支持陕西省引进龙头企业和产业资本,承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支持陕西省承接、改造和发展纺织、服装、家电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建设劳动密集型产业接替区。支持陕西省大力承接发展商贸、物流、文化等产业。支持引进江苏省优质资本和先进技术,加快陕西省企业兼并重组,承接发展一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科技、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科技产业,积极承接关联产业和配套产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支持苏陕共建的产业园、区中园等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建设,为产业转移和承接打好基础。

十一、四方通力合作,支持教育发展。支持陕西省通过联合办学、设立分校等多种方式促进陕西省教育发展。重点支持陕西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产业转移需要,定向培养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

十二、四方通力合作,支持改善民生领域。支持陕西省贫困地区互联互通重大项目、农村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饮水、医疗等公共事业改善,促进苏陕两省在民生领域深化合作,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发展。

十三、建立协作四方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最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交流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商定合作发展事宜。四方明确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规划发展处和陕西省分行客户四处负责日常对接工作,跟进对口帮扶、精准扶贫等有关事项。

十四、建立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开行江苏分行、开行陕西分行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和交流培训机制,加强交流与沟通,深化合作关系。

十五、四方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其他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签署方各执一份,江苏省对口帮扶陕西省工作队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字:                       签字: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签字:                       签字: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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