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进一步加强苏陕产业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05-04 来源:苏陕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苏陕两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确保实现陕西省贫困人口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经友好协商,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就两省产业扶贫协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开展苏陕重点领域合作

1、实现陕西烟草产业健康发展。推动落实陕西中烟与江苏中烟合作生产计划,积极开展卷烟合作生产,力争达到一定规模。

2、探索设立苏陕产业协作基金。双方积极争取两省相关方面联合出资,设立苏陕产业合作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江苏企业在陕工业项目建设。鼓励江苏企业及金融机构参与陕西省集成电路、军民融合、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大数据、技术改造等产业基金的建设和运作。

3、大力推动江苏企业来陕投资。双方每年度举办1-2次产业投资对接或产品展销活动,引导江苏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陕西产业发展。陕西工信厅围绕江苏企业重点项目做好跟踪服务,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双方每年从对接洽谈的苏陕产业合作项目中,确定一批苏陕产业合作重点项目,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并争取项目所在地给予资金支持。

4、深入开展产业配套合作。支持双方产业链的龙头企业通过产品、技术、标准等方式加强与对方中小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陕西工信厅定期编制龙头企业产品目录和中小企业配套产品目录,为企业提供配套信息;江苏经信委围绕目录引导江苏企业参与陕西产业协作配套工作,鼓励江苏配套企业在陕设立生产基地或窗口,并支持陕西配套企业进入江苏龙头企业配套体系。

5、提高陕西企业人才素质。支持江苏智能制造、技术改造、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先进企业为陕西企业开展人才培训,重点开展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提升陕西产业工人对先进技术的掌握水平。

二、共同支持陕西工业重点领域发展

6、支持陕西打造支柱产业。支持陕西大力培育现代化工、汽车、航空航天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现代医药等新的支柱产业。现代化工方面,鼓励江苏企业参与陕西煤制油、煤制烯烃、合成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精细化工领域发展。汽车方面,鼓励参与陕西汽车工业设计、汽车整车制造、专用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发动机、控制系统、汽车内饰及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建设。航空航天与高端装备制造业方面,鼓励江苏企业与陕西企业积极合作,在通用飞机、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3D打印、节能环保装备等方面加强合作,培育建设一批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新一代信息技术方面,支持江苏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系统应用等半导体企业来陕发展,支持江苏智能终端企业将产能向陕西转移,鼓励江苏平板显示企业围绕陕西CEC 8.6代液晶面板项目参与整机及配套产业建设;鼓励江苏软件企业在陕设立研发中心或分公司,支持江苏企业参与陕西大数据产业链建设。推动双方在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产业的交流合作。新材料方面,鼓励江苏有色金属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高端能化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领域企业在陕布局,打造西部新材料产业高地。医药方面,鼓励江苏医药企业在陕建设生产研发基地,参与陕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推动化学药、生物药、医疗器械等项目向陕西转移。

7、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围绕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工业“四基”开展联合攻关,推进重大项目合作开发。鼓励江苏企业积极参与陕西国家增材制造(3D打印)创新中心及陕西省省级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陕西企业参与江苏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

8、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江苏企业参与在陕军工科研院所分类转制、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军工资产证券化率,培育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支持江苏企业与在陕国防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加强合作,建设一批军民两用技术平台,实现人才、技术、装备、资金、管理等军民科技资源互享共用。

三、确保产业扶贫协作工作成效

9、引导项目向贫困地区布局。结合当地要素资源,引导江苏企业新建各类产业项目,积极向贫困县布局。陕西工信厅协助做好项目选址、项目备案等工作。

10、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好扶贫脱贫工作落实,加强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四、建立有效的工作协商推进机制

11、双方明确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本省各自部门牵头单位,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经济合作处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对接工作。

12、双方同意每年会商,确定年度合作重点和重要事项。

13、双方同意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对年度合作成果共同进行核对和确认。

本协议未定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两省签署部门、两省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办、苏陕办)和江苏省对口帮扶陕西省工作队执一份。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签字:                                       签字: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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