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 陕西省商务厅
共同推进区中园规划建设的协议
发布时间:2018-05-09 来源:苏陕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苏陕两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确保实现陕西省贫困人口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经友好协商,江苏省商务厅与陕西省商务厅就两省“区中园”规划建设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江苏省支持陕西省依托现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集中、集聚、集群发展产业,陕西省欢迎江苏省参与陕西省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的规划与建设。

二、江苏省商务厅和陕西省商务厅积极支持并共同推进各结对设区市开展合作共建“区中园”相关工作。按苏陕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部署要求,由结对双方设区市政府共同商定,在结对市所属的县(市、区)开发区中选择一个开发区携手共建“区中园”;共同研究“区中园”空间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同时督促相关结对县(市、区)组织好“区中园”试点工作并协调各项优质资源向“区中园”集中。

三、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导向的原则,协商确定合作模式和管理方式。

四、江苏省商务厅积极引导江苏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组织企业赴试点园区进行考察交流。

五、陕西省积极支持“区中园”试点工作,对符合陕西省有关扶持政策条件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六、双方以此次“区中园”合作为契机,不断深化和加强电商、物流等其他商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进“苏货北上、陕货南下”商品流通工作,两省利用水陆之便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七、双方明确江苏省商务厅和陕西省商务厅为本省各自部门牵头单位,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江苏省商务厅开发区处和陕西省商务厅开发区工作处负责日常对接工作。

八、双方同意每年会商,确定年度合作重点和重要事项。

九、双方同意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对年度合作成果共同进行核对和确认。

本协议未定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两省签署部门、两省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办、苏陕办)和江苏省对口帮扶陕西省工作队各执一份。

江苏省商务厅               陕西省商务厅

签字:                     签字:

2017 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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