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陕西“一带一路”交通物流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07-16 来源:苏陕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促进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现依据苏陕两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交通物流领域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创新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为担当,以深入实施交通强国战略为使命,按照“大交通、大枢纽、大物流、大服务”的思路,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加快落实“六个高质量发展”任务和“五新”战略,推动区域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进一步破解东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切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进一步完善苏—陕互联互通综合运输体系,联合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运输走廊,共同建设全球化交通商贸物流中心。

二、合作内容

1.共建国际开放空中走廊,打造承东启西的“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开放大通道

(1)加强航空市场合作,建设高品质高效率航空通道。围绕门户经济发展,加强航线开辟、市场培育、航旅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建立苏陕高端旅客服务联动体系,共同打造最佳中转机场;完善全覆盖的苏陕精品航线,共同争取行业发展要素,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航空公司将各自国际客货运航线延伸至对方机场,以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为枢纽,构建相互支撑、联动发展的国际客货运航线网络,携手拓展东西双向开放双门户,促进国际高端资源要素加速集聚。

(2)加强机场资源整合提升,共同打造“一带一路”枢纽经济示范区。围绕枢纽经济发展,支持苏陕两地机场就管理体制、航线优化、规划建设、航空物流等方面深化交流合作,开展民航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引入国际一流的机场服务标准及规划,积极引入对方旅游文化资源,设置专项展示窗口,提升双方地面服务公司特色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机场管理水平、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共建协作,联合打造“一带一路”先进机场集群。

(3)推动临空经济做大做强,共同打造“一带一路”航空经济实验区。以航空物流为突破口,加强双方临空产业规划布局交流,共同打造跨区域的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临空产业聚集区,培育一批一流企业,引导航空产业园优化布局、合理分工,鼓励两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协作,共同争取延长石油在江苏拓展航空油料市场。依托中国(西安)国际通用航空大会等平台,推动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产业配套、金融租赁、市场推广等领域合资合作,打造上下游产业覆盖、拥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航空产业链。提升西安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运行水平,加快南京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筹建工作,为服务国家大飞机战略、发展两省临空产业提供强有力支撑。

2.共建新亚欧陆海联运综合运输通道,打造“一带一路”多式联运示范基地

(1)加强枢纽协作,共建国际运输走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连云港—霍尔果斯串联起来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打造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重要指示精神,发挥连云港作为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起点和西安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起点的枢纽作用,充分发挥两地区位优势,推动连云港和西安“一带一路”物流枢纽联动协作发展。共同打造以连云港为海运出口、西安陆港为陆运集散枢纽、直通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出境口岸的“三点一线”国际运输走廊,推动形成贯通东亚-中亚-欧洲的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

(2)注重提升辐射带动效益,打造内陆地区快捷低成本的出海口岸。江苏协助在港口通关、检验检疫、装卸作业、港口收费等方面给予陕西专项优惠政策,服务保障陕钢集团等重点企业进出口需要。陕西协助连云港在陕拓展货源市场,优先选择在连云港港口进出口货物。

(3)加快多式联运班列发展,提升中欧班列辐射力。双方共同探索建立两省国际班列合作运营新模式,创新小编组快速班列运营模式,以普货和冷链班列为突破口,共同培育开发欧洲、中亚、日韩及东南亚的骨干货种,增开或加密经陕西的多式联运往返班列,联手创建苏陕国际班列品牌联盟,共同争取铁路运价支持,制定中欧班列开行合作方案和扶持政策。双方共同支持提升西安大陆桥场站公司功能,对接连云港中哈物流场站、哈国霍尔果斯东门无水港,形成全程物流供应链合作体系。

3.共建国际化供应链平台,打造“一带一路”国际交通商贸物流新经济

(1)构建多层次交通商贸物流通道。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带动力和地区辐射能力的苏陕特色交通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沟通境内外、连接东中西部的物流通道,共同打造苏陕“中欧班列”品牌,支持陕西建设航空港、国际陆港,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内陆口岸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合作、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深化与沿线国家的产业合作。

(2)探索共建内陆型自由贸易港。依托陕西自由贸易实验区平台,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苏州工业园等江苏产业园区,探索共建陆海联运、东西合作的内陆型自由贸易港。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依托东部广阔的数据应用市场和陕北丰富的电力能源,探索开展“比特东输”,共同构建面向“一带一路”的信息共享平台和物流大数据中心。协调相关部门推进两地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工商和口岸运营单位加强合作,探索通关、物流数据共享共用模式,通过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升级,推动两地物流降本增效。

(3)积极培育发展物流新产业、新业态。围绕枢纽功能定位和辐射范围,统筹协调两地企业,拓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供应链管理平台,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电商、物流企业互设区域型中转仓、销售中心、结算中心,促进资源集聚和服务配套。鼓励企业合作建设境外仓储设施并利用两地国际班列、货运航线等物流资源开展跨境电商贸易。共同推广“互联网+”车货匹配、无车承运等新模式,推动智慧物流、高铁快运、无人机物流等物流新业态发展。

(4)加强物流园区和场站合作。加强双方物流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多式联运和集疏运体系,提高仓储、中转及配送能力。推进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和西安国际港务区建立友好共建园区关系,支持海航集团等双方共同重要合作伙伴及各自骨干物流企业在对方园区设立商务办事机构或注册新公司。支持陕西能源及物流企业在连云港徐圩港区合资建设原油、煤炭、矿石等专业化码头,在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投资建设物流中转基地。共同推进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在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合作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三、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双方共同建立创新性协同工作机制,以落实工作目标为主线,共同研究解决两省交通物流等领域的重大问题。构建双方主要领导定期会晤、分管领导常态化联系、业务部门紧密对接,指定专项联系人的沟通机制。积极开展考察学习和共建活动,推动双方挂职交流,共同提升双方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影响力。

四、其他

对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五份,两省签署部门、两省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办、苏陕办)和江苏省对口帮扶陕西省工作队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8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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