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能源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07-16 来源:苏陕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苏陕两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议》,进一步加强苏陕两省能源领域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经两省人民政府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能源战略合作协议:

一、为充分发挥陕西资源优势与江苏市场优势,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能源领域合作,建立长期能源战略合作关系,促进两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双方同意在江苏省电力市场许可的情况下,将《陕电送苏框架协议》中陕电送苏落地电量增加至每年15亿千瓦时,其电价、电量结构、组织模式等均继续按照《陕电送苏框架协议》执行。

三、双方承诺督促已签订的2018年270万吨煤炭供需中长期合同顺利兑现,并同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煤炭产运需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陕煤入苏”工作。

四、双方决定按照国家“西电东送”发展战略,继续深化多层次电力合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总体部署下,结合江苏电力市场需求,会同国网公司开展陕西彬长能源基地至江苏输电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共同争取将其纳入国家跨区输电规划建设项目,待国家核准后及时推进建设。双方同意输电通道工程可按特高压直流800千伏规模设计,落地电价在不高于江苏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要求,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电量、电价。

五、双方同意以资本为纽带,形成煤矿开发、电源电网建设、跨区输电的煤电系统紧密合作体系。根据国家对陕西彬长能源基地至江苏输电通道项目的总体安排,按风光火电打捆模式,及时启动配套电源规划和建设。陕西欢迎徐矿集团、国信集团等江苏能源企业来陕投资建设配套电源项目,协助落实电源项目煤源、水源、土地等建设条件,支持协鑫集团等新能源企业来陕开发可再生能源。在输送煤电的基础上,陕西优先送出、江苏最大限度消纳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

六、双方支持两省能源企业继续在油气、新能源、能源装备等领域开展合作,并承诺为双方企业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七、双方同意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由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负责日常对接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同推进能源合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两省签署双方、两省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办、苏陕办)和江苏省对口帮扶陕西省工作队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8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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