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 陕西省文化厅 文化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8-07-16 来源:苏陕工作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2016年9月苏陕两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议》以及2017年12月江苏陕西对口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助推陕西省贫困人口2020年全面脱贫,经友好协商,江苏省文化厅与陕西省文化厅就文化领域交流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力推进艺术创作生产交流合作。加强全国性戏曲剧种和具有苏陕特色地方戏曲创作生产的对口合作,合作创作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舞台艺术精品力作。推动两省优秀舞台艺术精品交流演出。推动两省美术创作交流与合作。

二、合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两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建设管理经验。相互开展送文化活动,为苏陕两地基层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组织江苏省文化志愿者陕西行大舞台演出活动和陕西民俗活动江苏行演出活动。

三、合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在文化产业发展领域搭建有效平台,支持双方文化企业交流互访。推动江苏一批一流文化企业入陕创业,帮助陕西解决一些技术人才不足问题,补齐文化制造、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方面的短板。借鉴陕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经验,支持江苏开展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开发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和品牌。

四、合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课题研究、重点科研基地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中心交流合作和展览提升合作。

五、合力推进文化市场监管。建立苏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合作机制,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经验交流,开展苏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活动,共同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合力推进文化艺术人才交流培训。利用双方优势人才培养培训资源,通过互派干部挂职,加强培训合作等方式,促进文化领域各门类人才综合能力的进步提升。

七、共同建立合作工作机制。成立江苏省文化厅陕西省文化厅厅际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江苏省文化厅厅长、陕西省文化厅厅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江苏省文化厅分管对外交流的副厅长、陕西省文化厅分管对外交流的副厅长共同担任,成员由江苏省文化厅、陕西省文化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合作联系单位为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和陕西省文化厅办公室。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会商1次(具体时间、地点共同商定),总结部署相关工作,协调重大工作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两省文化厅、两省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办、苏陕办)和江苏省对口帮扶陕西省工作队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江苏省文化厅              陕西省文化厅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18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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