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党组全面部署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8-17

 8月16日,委党组书记、主任李侃桢主持召开第7次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省“两办”《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我委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委领导魏然、王汉春、赵建军、汤明海、杭海、王东、张瑞丽、尹建庆出席会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就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李侃桢强调要重点聚焦五个方面: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组要切实承担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抓严管,推动落实。各处室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以上率下,作好示范。班子成员要按照《通知》要求,严肃开展个人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自己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指导、检查和推进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的情况,把自查自纠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并如实填写《作风建设自查自纠问题清单》,通过示范引领、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三要对号入座,彻底查摆。各处室要按照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找准找实找全当前存在的“四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有序推进落实。责任处室要做好牵头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各处室要积极配合,加强问题查找。四要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对查找的问题,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倒排时序进度,逐项对帐销号。对能够立行立改及时纠正的,要抓紧整改到位;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解决的,要提出具体办法,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五要完善制度,立规明矩。要结合这次专项行动反映出的问题,对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进行一次梳理,有关职能处室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长效监管,推进源头防范。

目前,我委专项行动正有力有序展开,机关党委印发了专项通知,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间。同时,我委将认真履行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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