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印发优化营商环境100条
发布时间:2018-09-05 来源:南京市发展改革委

       9月4日,南京正式印发《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100条”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不少新的尝试,其中有45条属于南京独创性的或在全国居于领先的举措,另外55条举措与其他省市同步推进的。这些举措的实施将为南京市争创一流的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具有独创性的举措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跨境贸易、产权保护、企业纳税及降本等方面,这些方面共15条举措均为全国首创,具有南京特色,如深化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提升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服务”、实行财关库银联网和税单无纸化、缩短涉产权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领用发票邮递配送、税收优惠精准导航服务等。

        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措施主要包括开办企业、建设项目审批、金融服务、企业用工保障、企业获得用地等方面,这些方面共30条举措均是在对标先进城市做法和经验基础上,通过系统集成形成,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如提供“新办企业套餐”服务、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服务、推广项目审批代办服务、降低贷款门槛与成本、完善金融信用服务、加大企业高层次人才供给、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缩短用地预审与测绘时限等。

       与其他省市同步推进的55条举措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最新改革精神,按照问题导向的要求,针对南京市实际情况和企业需求形成的针对性举措,旨在更多保护中小企业利益并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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