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扬州市信用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医药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扬医保【2019】5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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