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息主体权益》中期评审会在南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9-11-12

11月1日,省信用办在南京组织召开《江苏省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息主体权益》中期评审会,省人大、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无锡市、苏州市、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办公室主任担任评审组长。

课题组汇报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等内容,并向各专家介绍了《江苏省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息主体权益办法》,办法包含总则、信用修复类别、信用修复条件、信用修复程序、信用修复受理、信用修复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监督与责任和附则等9个章节。

与会专家经质询、讨论,对报告提出修改建议,省信用办负责人提出希望课题组认真听取、吸收各位专家意见,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对方法、制度要再深入研究,篇和章、条和目要再推敲,要依托国家文件,立足江苏实际。一是作为江苏省信用修复的顶层设计文件,定位要准确,要明确每个部门要做什么;二是继续把流程写清楚,根据不同的信用修复情形,规定不同的修复流程;三是规范操作原则,拓宽思路,继续完善报告。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