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第10期 总第92期)
发布时间:2019-11-15 来源:工业处

  10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意见》提出,到2022年,形成20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资源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制造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共享制造模式认可度得到显著提高。推动支持50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共享制造在产业集群的应用进一步深化,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明显提高。支撑共享制造发展的信用、标准等配套体系逐步健全,共性技术研发取得一定突破,数字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共享制造协同发展生态初步形成。《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主要任务。

  1、培育发展共享制造平台。一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在产业基础条件好、共享制造起步早的地区和行业,加快形成一批专业化共享制造平台,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分散制造资源的有效汇聚与广泛共享。二是鼓励平台创新应用。支持平台企业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探索融合行业特点的创新服务。三是推动平台演进升级。支持平台企业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智能报价、智能匹配、智能排产、智能监测等功能,不断提升共享制造全流程的智能化水平。

   2、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一是探索建设共享工厂。鼓励各类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环节,建设共享工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依托线上平台打造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模式,满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二是支持发展公共技术中心。围绕产业集群急需的共性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产学研合作,为集群内企业提供便捷、低价、高效、多元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质量管理、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三是积极推动服务能力共享。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通过共享物流、仓储、采销、人力等方式,聚焦核心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

  3、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一是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大型企业创新机制,释放闲置资源,推动研发设计、制造能力、物流仓储、专业人才等重点领域开放共享,增加有效供给。二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平台企业针对共享制造应用场景和模式特点,综合利用大数据监测、用户双向评价、第三方认证等手段,构建平台供需双方分级分类信用评价体系,提供企业征信查询、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认证、企业履约能力评价等服务。三是优化完善标准体系。聚焦非标产品标准化、生产流程标准化等领域,鼓励平台企业优化产品标准体系,明确产品属性和生产工艺要求。

  4、夯实共享制造发展的数字化基础。一是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培育发展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鼓励开发和推广成本低、周期短、适用面广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二是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内网改造升级实现人、机、物互联,为共享制造提供信息网络支撑。三是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应用程序、平台、数据、网络、控制和设备安全,统筹推进安全技术研发和手段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强化共享制造企业的公共网络安全意识,打造共享制造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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