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 来源:省信用办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信用办: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省政府对2018 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以及各地各部门2018 年工作情况,经综合评价,现决定对获得2018 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一等奖

省级部门:省税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 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

设区市: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宿迁市

二等奖

省级部门: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设区市:扬州市、连云港市、常州市、镇江市、徐州市

三等奖

省级部门:南京海关、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科技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知识产权局

设区市:淮安市、泰州市、南通市、盐城市

优秀奖 省级部门: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住建厅、省广播电视局、省自然资源厅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勇于创新,不断加强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深入开 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 上新台阶。希望省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地 区向先进单位学习借鉴经验,加强全省上下联动和条块结 合,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为诚信江苏和全省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关于公布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pdf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