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26 来源:农价处

2018年11月28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苏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现对其作解读。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2018年11月我委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苏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

二、公示范围

公示涉及民政、水利、农业、公安、教育、供水、电力、国土资源及城乡建设等16个部门。

三、公示要求

公示注重实效,程序规范,项目标准准确,公示形式多样性。真正做到不漏一个窗口,不漏一个点,不漏一个角;真正起到让广大农民兄弟“看得清,读得懂,用得上”的作用。

四、公示内容

《公示目录》中的公示内容是截止2018年10月30日经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批准的主要涉及农民日常生产和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所涉农优惠、减免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价格)、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征收对象及投诉电话等。公示收费项目共16类31项。今后,凡国家和省取消、降低或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发改委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各地及时更新。

五、公示形式

《公示目录》公示时,要求各设区市采取发放公开信,公示册及报纸、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多方式、多渠道公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制作公示牌公示到自然村。

六、公示成效

由于我省公示工作起步较早,措施有力,因此这项工作深受广大农民兄弟的欢迎。

一是控制了乱收费的源头,提高了收费的透明度。二是架起了政府与农民兄弟之间沟通的桥梁。三是维护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增加了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了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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