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县(市、区)发改委(发改局):
为规范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动态调整目录清单的要求,现将《江苏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20项,涉及14个行业主管部门。
二、《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对收费政策有变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目录清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附件:江苏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2月27日
江苏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