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信用办召开承接信用修复培训中介机构评审会
发布时间:2019-05-28

5月22日下午,省信用办组织召开了全省信用修复培训中介机构评审会。根据省信用办《关于组织推荐承接信用修复培训和贯标企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通知》(苏信用办函〔2019〕51号)要求,各设区市信用办积极组织有关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在初选的基础上,上报了推荐参与信用修复培训服务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工作方案。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用的原则,省信用办邀请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省发展改革委行财处有关负责人,各设区市信用办负责人和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组成专家团队,对各市推荐的中介服务机构评审。

会上、省信用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各市推荐上报中介机构的情况、评定打分和定价的方法,各设区市信用办负责人分别介绍本市工作组织情况及推荐的中介机构相关情况。由专家评审队伍根据各中介机构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及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现场评分,省信用办按照各市事先确定的比例,依据各中介机构专家推荐得票数,从高到低选定所需数量的中介机构。江苏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30家中介机构获选参与信用修复培训工作。

会议议定了培训单价,交流讨论了在信用修复培训工作主要流程和关键环节,明确了培训的主要目标,一是各市培训前对失信企业修复先摸底、排查,分析失信产生的原因,判断是否符合修复条件;二是通过培训让企业意识到信用的重要性,树立不能失信、不敢失信、不想失信的信念;三是通过培训,学习到信用修复的流程,掌握修复的方法。

委行财处有关负责人指出,一是这项工作很有必要;二是对选定的中介机构要加强监管,创造特色;三是在经费使用和管理方面,要做好预算,各地协同,统一标准;四是为了增强效果,建议组织经验交流会,对做得好的机构适当奖励和宣传。

省信用办负责人对会议的成果表示肯定,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请各市进一步对接中介机构;二是核实工作量和企业数量,三是继续细化完善方案,明确基本要求;四是建立工作网络。省信用办负责人还要求各市要工作的积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鼓励多办班;创造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全省在一轮办班后,开展培训教材评比,各市注重特色,创新开展工作;原始资料要存档,关键环节要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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