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来源:工业处

为进一步指导全省钢铁行业布局调整、产能整合、装备升级、本质安全等工作,科学有序推进沿海钢铁基地示范工程,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实现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4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1号),该文件是全省今后钢铁行业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导。

  《通知》指出了主要目标,进一步提升空间布局水平,全力推动沿海钢铁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钢铁行业沿江、沿海钢铁冶炼产能比例关系由目前的7:3优化调整为5:5,加快形成钢铁行业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到2020年,力争全省钢铁企业数量由现在的45家减至20家左右,行业排名前5家企业粗钢产能占全省70%。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全省冶炼装备绿色化、智能化、大型化水平明显提升,全行业产能利用率稳定在85%-90%。进一步降低行业排放强度,到2020年,全省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0%、50%、50%,加快形成一批工艺装备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环保水平高的优质企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努力在治本上取得决定性胜利。

  《通知》明确了工作路径,一是严控沿江地区。推动减量调整,严格控制沿江地区的钢铁产能,同步推动做精做优和战略转移。二是倒逼环太湖地区。综合运用政策执法手段,倒逼环太湖等环境敏感地区产能向沿海转移。三是整合徐州等地区。重点整合200万吨规模以下、能耗排放大的分散弱小低端产能向牵头企业集中。四是发展沿海港区。借助沿海相关港区的码头航道、集疏运体系、土地承载和环境容量等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高起点、高标准地承接省内产能转移。五是提升行业发展水平。通过本轮调整,力促全省钢铁行业在产品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安全环保提升和智能化改造等方面得到大幅提升。

  《通知》还确定了科学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严格落实环境敏感区域产能退出要求、切实加大分散弱小产能整合力度、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等五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了实施流程,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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