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涉企营商环境部门出台利企政策,“干货”满满
发布时间:2020-02-14

疫情之下,暖流涌动。为更好地引导高邮全市企业有序复产复工,高邮市发展改革委一方面成立了包括物资保障组在内的12个保障保供工作专组,倾力抗疫;另一方面函告全市相关涉企营商环境部门,出台利于企业更好更快更有效复工复产的政策或措施,让企业沐浴在政府减负的“阳光雨露”中。

市财政部门对其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国有主体开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创园减免租金。税务部门对2月份顺利复工,且防疫及安全生产措施到位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按企业3月份开票销售1%的标准给予防疫物资补助。人社部门将劳动力交流洽谈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将采集到的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推送和发布;对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金融等部门通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市监部门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系统以及“江苏市场监管手机APP”等途径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实施线上办理,如企业确有紧急办事需求,不能延后办、网上办的,开辟“预约办”通道;开展厂房租金收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收费、行业协会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等检查,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医保部门将从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起,阶段性降低全市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0.5个百分点。自然资源部门简化实体经济产业项目报建程序,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开通工程建设规划审批“绿色通道”,全面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对立项用地、工程许可等实行并联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当场办结。全面施行银行便民服务点网上审批,推行不动产电子证照的使用,实现企业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应急管理部门对拟复工企业作出复工复产安全提示,对备案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复工生产方案实行网上指导,不见面审查;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三个月内到期的企业,通过微信对企业进行提醒和申报材料预审,等等。

多种政策或措施的叠加出台,目的就是通过“保姆式”“贴身式”服务,争取“用政府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的发展指数”,做到疫情防控和保障复工复产两不误、两促进,也只有依靠“店小二”和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方能到达营商环境的新境界。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