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2月5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调控工作、切实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用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从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强化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加大储备物资投放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等5个方面,对全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发挥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作用,切实履行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职责,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机制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蔬菜、猪肉等“菜篮子”商品以及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的生产、供应等工作。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协调组织做好储备肉和粮油、蔬菜和疫情防控用品等储备物资的投放工作,保障群众生活,稳定市场价格。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认真落实好价格应急监测制度,对蔬菜、猪肉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消毒液、洗手液等重要疫情防控用品采取一日一报,及时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通知》强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保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当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并确保在指数发布的当月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同时,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等形式,深入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解读本地区、本部门保障蔬菜、猪肉等“菜篮子”商品和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群众的消费心理。密切关注价格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散布涉及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的虚假信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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