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发展改革委出台16条实施细则落实省市四项政策 全力助推淮安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21

帮助企业有序复工、支持企业申报列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日前,淮安市发展改革委出台的落实省市四项政策16条实施细则,从细处落笔、从实处着力,条条彰显出支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决心和力度。

据介绍,贯彻落实省推动经济循环畅通持续发展50条措施、支持疫情下中小企业发展22条措施和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13条措施、支持台资企业健康发展9条措施等省市相关四项政策,市发改委结合淮安重大项目及相关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出台16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办理事项、办理流程、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力求将政策落到实处。

该实施细则共涉及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供应链衔接配套和民生物资供应保障、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大力组织科研协同攻关、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调节、注重防范疫情影响可能暴露的风险隐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秩序等8大方面16具体举措。

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做好复工企业特别是重要医疗机构、防疫保障企业用气、用电保障工作,协调企业用气、用电问题,保障企业生产需求。支持物流企业复工,按照《全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积极支持符合复工条件的物流企业复工,特别是对保障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用品的物流企业优先支持复工。

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方面,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做好物流、生活物资、粮油物资三类生产企业推荐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优惠利率和贴息政策支持。

加强供应链衔接配套和民生物资供应保障方面,加强粮油市场供应保障,深化储备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对稻谷收购环节和应急企业给予补贴。加强疫情期间粮油供应,确保商场超市、便利店补货及时,做到粮油市场不脱档、不断供,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对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保供的粮油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产品优先推荐纳入淮安大米”“苏米品牌发展;在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中优先给予支持。所在县区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可适当加分。

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疫情期间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日报制度。分类施策推进重大项目,推动员工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有序组织2020年市重大项目及年初参加全省集中开工的75个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复工。实行重大项目一项目一档案,实施市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和项目长帮办服务

大力组织科研协同攻关方面,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和救治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帮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和救治装备研发及批量生产的企业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定额补助。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或增效扩能项目申报争取国家疫情防控项目投资后补助。支持对疫情防控发挥重要作用的重点企业申报列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优惠资金及中央和省财政贴息支持。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调节方面,抓紧出台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重点关注疫情对工业、服务业、投资、消费、就业等领域的影响,积极实施逆周期调节,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对部门出台的政策开展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时效性政策,努力实现最优政策组合和最佳政策效果。

注重防范疫情影响可能暴露的风险隐患方面,完善淮安市区(不含洪泽区、淮安区、淮阴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秩序方面,推行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投资项目不见面审批,建立微信辅导工作群,提供全天候预约服务、在线服务。项目单位通过平台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即收、即审、即批,全程网上申报、线上办理、快递送达,48小时内办结。对企业因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出现的失信行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线上指导企业提供材料,线下邮寄补交材料,最短时间内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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