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十条政策意见 力解服务业企业之所难
发布时间:2020-02-26 来源:中国江苏网

疫情来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服务业企业受到较大影响。昨天,苏州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拓展苏十条的覆盖面,结合疫情影响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服务业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该政策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也是十条,共五个方面,及时回应我市受疫情影响服务业企业的实际诉求。

帮助企业规避失信方面:针对企业因疫情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优化企业信用信息报送流程。发挥信用正向激励作用,本次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服务业企业将在今后各类评优评先中获得优先推荐,享受惠企便企政策。

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方面:鼓励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实施部分行政事业收费补助,支持民生物资保障供应,鼓励提供团体餐饮保障,鼓励物业管理等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各地政府应当以政府购买服务、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鼓励提供集中监测服务。

化解企业融资困难方面:加大困难企业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提供优惠利率优先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各银行机构要通过无还本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到期贷款。

科技助力防控疫情方面:加强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应用扶持,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产品开发。

企业职工稳岗帮扶方面: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支持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意见助力本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企业以及暂遇困难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着力细节处,力争解企业之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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