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50条”服务指南》第三批服务事项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02

3月2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济运行保障组发布第三批服务指南事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医疗保障局等牵头负责,围绕“苏政50条”中的7条举措,深化细化为14项具体服务事项和相关办理指南,涵盖社保费率减免、劳动用工、产业支持、交通保障等方面。

《“苏政50条”服务指南》第三批(省人社厅、工信厅、交通厅、医保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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