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30

最近,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补贴项目清单审核、公布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为积极做好我省项目清单申报等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通知》和《公告》要求,补贴项目清单审核、公布具体流程为:1.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电网企业;2.省电力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省能源局确认,省能源局确认后再反馈给省电力公司;3.电网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经复核后反馈电网企业;4.电网企业形成补贴目录清单后进行公示、公布。

我局近日接到反映,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交电网企业的申报材料中,需填报项目代码。经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联系,因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均由地方配置规模、备案,项目代码需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djfj.renewable.org.cn)审核后,自动生成。请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抓紧与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对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时(如忘记平台账号、密码,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要重点把握好项目是否符合年度规模管理。

另外,据了解,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近日将印发通知,对省电力公司初审等工作作出安排。请我省广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耐心等候,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按省电力公司后续要求开展报送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配合做好补贴项目清单申报等工作,特别是做好项目确认工作。在此,感谢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2.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

江苏省能源局

                                    2020年3月27日

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pdf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