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50条”服务指南》第五批服务事项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05

3月4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济运行保障组发布第五批服务指南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南京海关、省贸促会等牵头负责,围绕苏政50中的10条举措,深化细化为18项具体服务事项和相关办理指南,涵盖降本增效、税费减免、商贸流通、三农服务、进出口便利化等方面。

《“苏政50条”服务指南》第五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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