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再推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0-06-09 来源:常州市信用办

近日,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市信用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常应急〔2020〕34号),对原实施意见进行了大幅修订和完善提升。

一是信用管理考评范围进一步拓展。覆盖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家的信用考评。

二是信用信息采集渠道进一步拓宽。信用信息采集覆盖安全生产工作的多维度、全过程、全方位,分别通过“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九个子系统进行实时采集,每个考评指标量化赋予具体分值,一个年度内安全生产信用考评每奖励或扣满10分自动上升或者下降一个信用等级。

三是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进一步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和“惩戒名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A级、B级、C级。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联合激励惩戒措施进一步增加。按照《常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9年版)》修订了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加大了联合惩戒力度,联合奖惩部门增加至15个。

五是信用修复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明确了信用修复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材料要求,制订了《信用修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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