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学费标准的复函
苏发改收费函〔2020〕308号
江苏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学费标准的函》(苏教财函〔2020〕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规定,经研究,现就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学费标准函复如下:
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硕连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8000元。
上述学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19日
抄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