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财〔2020〕8号
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的决策部署,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物流成本,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2-5轴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调整如下:
以上调整后的优惠收费标准自2020年2月16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