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财〔2020〕20号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104国道官山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徐交财〔2020〕180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在104国道苏皖省界设置收费站的批复》(苏政复〔2018〕2号)精神,省政府同意104国道徐州睢宁段一级公路建设完成且符合收费条件后,在与安徽省交界处设置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征收通行费。目前,该站已完全符合收费条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收费项目属于政府还贷性,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68.546公里,路线北起我省104国道与325省道交叉处(K865+229),向南止于安徽泗县与五河县交界(K931+832),其中江苏境内18.124公里,安徽境内50.422公里。
二、收费站名称及地址
收费站名称为104国道官山收费站,地址位于104国道苏皖交界处(睢宁县官山镇前黄村),中心桩号:G104 K881+337.76。
三、开征时间及收费年限
自2020年6月18日起,该站对过往车辆开征收费,收费截止时间为2035年6月17日,收费年限15年。
四、收费管理
收费站设置一站一点单向五车道收费,其中:1条ETC车道、4条EMTC车道,每条车道同步建成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移动支付系统。收费管理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普通公路收费站标准化管理手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苏交财〔2019〕124号)普通公路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六、资金管理
收费站所收车辆通行费全额解缴睢宁县财政,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该工程建设债务本息和收费站正常开支。
请你市认真做好开征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收费培训和宣传,做好收费公示,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展现收费公路文明窗口形象。
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18915996599。
附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苏交财〔2019〕1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