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现将《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
附件: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盐公管办3号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