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来源: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重点任务,继续推动景区门票降价。各地要以前期降价不到位和3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为重点,原则上在年内实现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景区门票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今年下调景区门票价格要考虑疫情影响,既要有利于推动旅游业发展,又要保障景区正常运转。

二、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所辖县(市、区)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指导。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各地降低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督查,视情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

三、强化统筹协调,按时完成工作目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地于10月底前报送辖区内3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成本监审或调查及降价的景区名单,并认真总结近三年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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