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江苏海警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