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1-10-22

“十三五”时期,南京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持续实施诚信南京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

法规与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于去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化建设。

信用平台建设日益完善。建立市区两级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加强与上级信用平台的对接与数据共享,累计实现531个市、区各级部门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归集数据量达19.13亿条,约占全省总量的24%。

信用改革监管深入推进。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在江北新区、江宁区等地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40个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开发信用联合奖惩支持系统, “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联合激励13982次、联合惩戒1951次。

信用便民惠企取得进展。公共信用信息自助和人工查询覆盖市、区两级,“市民诚信卡”激励在旅游、出行、金融、医疗等场景持续拓展,26372位“诚信好市民”得到激励服务;推广“信易贷”等信用融资产品,其中“银税互动”累计发放贷款783.8亿元,惠及9.42万户纳税人,“宁创贷”累计发放信用贷款444亿元,获贷企业超过3.8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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