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410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9-27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股权变更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1-10-08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1)943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省发展改革委同意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股权变更。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股权变更的批复

2021-10-0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股权变更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1〕943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求同意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股权变更的请示》(盐发改〔2021〕2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委2018年12月以苏发改能源发〔2018〕1330号核准了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单位为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1月以苏发改能源发〔2020〕11号同意项目单位变更为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支持企业股改、顺利推进企业上市,同意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股权由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仍按我委苏发改能源发〔2018〕1330号、苏发改能源发〔2020〕11号、苏发改能源发〔2021〕37号执行。

特此批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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