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1-00547 | 分 类: 规划信息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2021-11-11 | 公开日期: 2021-11-25 |
名 称: 徐州淮海国际陆港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
文 号: 苏发改外资发〔2021〕1119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徐州淮海国际陆港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苏发改外资发〔2021〕1119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徐州淮海国际陆港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点定位,推进淮海国际陆港高质量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突出陆港枢纽功能,培育壮大枢纽经济,增强国际国内高端要素配置能力,统筹区域协同联动发展,高水平打造东西双向开放的内陆型国际中转枢纽港。 二、徐州市政府作为徐州淮海国际陆港规划建设管理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对《规划》中明确的主要目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任务,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涉及规划调整和重大项目建设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服务指导。《规划》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请徐州市政府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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