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规范》等标准实施项目合作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参与《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规范》(DB32/T 3892-2020)和即将出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地方标准的实施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根据上述标准内容,结合省市一体化归集、服务系统,制作精品视频课件(微课堂、精品课堂)。涵盖标准内容,标准主体部分,如:《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规范》中的服务渠道、服务事项流程、安全要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数据项要求、归集方式及要求、周期及渠道、以及注意事项等技术要点要采取动画特效等技术讲解,重点突出,给人以深刻印象。每个标准视频课件的时长15-20分钟左右。
二、遴选要求
1、遴选对象
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须是实际担任该项目人员,具有视频制作、网络课件制作等相关工作经验,以保证项目实施。
2、遴选方式
申报负责人组织填报申请书。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遴选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以及项目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
3、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截止。
4、申报材料
根据项目简介如实填写《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打印申请书一式5份,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后,纸质版EMS邮寄或送至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5幢522室,邮编:210013。联系人:钟鹤翔,联系电话:025-86639155,电子邮箱:65297249@qq.com);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
5、协议签订
入选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书,正式确定合作事宜。
6、经费资助
对入选单位给予不超过人民币13万元经费支持,入选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按照课题启动60%、结题验收后40%两个阶段拨付。
三、项目要求
1、项目进度。自委托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定后2个月内提交《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规范》(DB32/T 3892-2020)视频课件及试题。《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标准正式发布后2个月内,提交该标准的视频课件及试题。
2、成果形式。课件视频、讲稿。
四、其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单位入选后须参加项目方案评审、项目中期评审、项目验收等项目实施环节,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保证标准实现转化。
3、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所有,严禁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