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2021-11-29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省领导小组日前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任务分工》共有十一类91项具体任务。一是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分别是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二是加强信用法规制度标准建设,分别是推动地方信用法规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标准化建设;三是迭代优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和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四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分别是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完善事后信用监管、引导开展信用协同监管;五是培育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分别是大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引导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六是强化信用便企促进经济发展,分别是信用监管助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拓展“信易+”便企场景应用、信用服务助推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发展信用经济、营造诚信创新创业环境、深化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建设;七是强化信用惠民助力民生品质提升,分别是广泛实施信用惠民措施、深化民生领域信用建设、完善消费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信用建设;八是创新信用管理助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分别是创新城市管理信用建设、创新县域信用融入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深化长三角信用建设示范区信用合作;九是弘扬诚信文化助力社会文明建设,主要从弘扬诚信文化、加强诚信宣传、强化诚信教育、深化诚信实践四个方面开展;十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分别是政务诚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信用产品供给质量提升行动、打造信用监管示范行动、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壮大行动、“信易贷”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行动;十一是强化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部门合作等方面,共同建设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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