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省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省信用办

2020年,我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及第三方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23号)精神,推动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省政府诚信水平。

一、组织开展2019年度各地区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

省信用办委托中国经济信息社开展2019年度13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采用“各地自评+第三方测评+专家现场考察”等综合评价方式,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用管理、政府机构失信、负面舆情等五个方面开展评价。在各地上报的自评材料打分基础上,组织省各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考评组赴各设区市开展实地考评,经总结自评、现场考察、专家评分等综合评定,确定了2019年度各地政务诚信建设评价等次,并印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各设区市和县级地区政务诚信评价结果的通知》(苏信用办〔2020〕6号)将结果予以公布。

二、推广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举措,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在实地调研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各设区市在诚信教育、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基层政务诚信建设、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政务公开、诚信监督、政务服务等12个领域中遴选出27项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举措,印发《关于大力推广2019年我省部分地区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举措的通知》(苏信用办〔2020〕8号),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印发《关于深入推进2020年我省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20〕13号),总结2019年度全省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2020年度政务诚信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全省各地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修订发布《2020年度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我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监测评价常态化机制,组织中经社根据2019年度各地区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政务诚信建设最新要求,对评价指标进行修订调整,印发《2020年度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实施方案》(苏信用发〔2020〕20号)。

四、认真复核我省政府失信事件评价指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认真复核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下发我省的政府失信时间数据。组织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省高院、省委编办、省市场监管局和相关设区市信用办将国家下发的重大失信事件相关数据台账、相关案件执行和结案情况进行梳理核实,形成《关于我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政府失信事件相关情况的报告》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持续开展全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省信用办将省高院报送的2019年至2020年3月10日我省258件各地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未结案件情况一对一发送给各市,组织各市信用办与各市法院积极对接,对照案件台账,逐一进行情况梳理和确认,配合各市法院做好与有关单位的对接并推动案件执结。在第三季度设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对各市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将省高院报送的全省法院涉政府或事业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执行案件更新情况分别发送各市,组织各市争取实现2020年相关案件清零目标。印发《关于持续做好我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函〔2020〕51号),组织各设区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债务工作会议和省信用办召开的三季度信用建设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推动各市加大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力度,切实做好我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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