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1-00145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1-03-18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竹根沙(H2#)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1-03-31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1〕249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江苏竹根沙(H2#)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的批复。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竹根沙(H2#)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的批复

2021-03-31 来源:新能源处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江苏竹根沙(H2#)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1〕249号

东台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请确认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的请示》(东发改〔2021〕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委2018年11月以苏发改能源发〔2018〕1182号核准了江苏竹根沙(H2#)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300兆瓦。因风电机组选型等原因,同意江苏竹根沙(H2#)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302兆瓦。项目开发建设要按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海原则,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二、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仍按我委苏发改能源发〔2018〕1182号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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