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布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4-09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扬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为打造良好的信用营商环境,日前,扬州市信用办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发布了《2021年扬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2021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要点》明确到2021年底前,扬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扬州”网站功能丰富、内容全面、应用广泛,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入库率均达100%,双公示工作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100%;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成,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监管制度趋于完善;信用服务市场质态逐步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信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活动更加丰富,政府和公民诚信意识水平显著提高,创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更加适应、与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契合。《要点》确定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建设、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大力推广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拓展“信易+”场景应用、争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训、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等13项重点工作任务。

下一步,扬州市信用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围绕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推进成员单位制订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抓好19个重点示范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加强信用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参照国家和省做法,对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双公示”报送等重点工作建立通报制度,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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