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监督融入治理 提升企业效能
发布日期:2021-07-23 信息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

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与党政机关相比,金融企业具有管理层级多、网点分布广、从业人员数量大等特点。江苏省常州市纪委监委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立足金融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以“建机构、强监督、保稳定、促发展”为思路,把派驻监督与企业治理有机融合,协助公司党委积极化解风险、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企业治理效能。

东海证券是常州市国有控股企业。2019年7月,东海证券原董事长因涉嫌犯罪被查处,留下一个风险频发的企业:党委会会议记录几乎没有,党的领导弱化甚至缺失,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内部管理混乱,“吃大锅饭”“出事不担责”等恶劣风气盛行,内部监管形同虚设;重要决策质量不高甚至失误,多个项目接连“爆雷”,连续收到证监机构下发的8张警示函,行业分类评价从BB级连降三级到CC级,直接影响到诸多业务的开展。

面对企业面临的危机,常州市迅速重组东海证券领导班子,明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由市委直接管理。2019年12月,常州市纪委监委驻东海证券纪检监察组设立,组长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东海证券兼具国有企业和高度市场化两大特点,且内部情况复杂,市纪委监委又是首次派驻金融企业,没有经验可供借鉴。”时任常州市纪委常委,兼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童宝玉自称“老纪检遇到了新问题”。

经过广泛调研和谈心谈话,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公司党委一段时间内在把方向、管大局上失语,是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

加强党的领导势在必行。2020年4月,常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东海证券党委开展政治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巡察组的协调联动,借力巡察协助公司党委进一步强化班子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把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重要内容写入公司章程。推动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明确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经理层依法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东海证券全力推行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固定薪酬等各项改革,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动议酝酿阶段就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成立重大风险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小组,针对8张警示函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短短半年时间内,即对东海证券福清营业部原副总经理林某某等5名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立案调查,对分管领导予以追责并在党委会上通报。

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开展联合督查等形式,加强与内审、合规、法务等部门的协作。

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与合规管理部联合开展反洗钱专项治理行动,与内部审计部联合开展分支机构巡查行动等,对各个业务条线、分支机构进行风险排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发多个监察建议,促进完善制度40余项。

今年4月,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3%;实现净利润4.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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