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2-00708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02-24
- 名 称: 关于延长《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2-02-24
- 文 号: 苏发改收费发(2022)141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延长《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2022-02-24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延长《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苏发改收费发〔2022〕14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
《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13号)和《江苏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2号)施行以来,对规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和司法鉴定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委托人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延长上述两个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司法厅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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