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2-00715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02-18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三江学院校区迁建工程项目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2-03-11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2)186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三江学院校区迁建工程项目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三江学院校区迁建工程项目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2〕186号
省教育厅:
《关于商请核准三江学院校区迁建工程项目的函》(苏教发函〔2021〕1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三江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消除现有校区安全隐患,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求,同意建设三江学院校区迁建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三江学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宁经济开发区正方大道以北,宁丹路以西的江苏软件园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7.3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校舍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包括教室、实验实习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图书馆、学校行政办公及会堂、室内体育用房、学生及教师宿舍、师生活动用房、食堂及后勤附属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包括人防面积)。
四、项目总投资605828.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43487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366.5万元、预备费用25612万元、财务成本6797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三江学院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27个月。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管理,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严肃工期调整,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规范工期调整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六、项目节能要求。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节能设计,认真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各项要求。
七、项目环保要求。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环保设计,认真落实项目环评批复各项要求。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采购等应依法进行招标。
九、项目核准提供的文件及资料登记
(一)三江学院校区迁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二)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115202100043号);
(三)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二、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四、根据《省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7〕71号),该项目适用于核准管理,经研究,决定撤销我委《关于三江学院校区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15〕258号)和《关于三江学院校区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18〕813号)。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18日
(项目代码:2112-320000-04-01-8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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