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2-00929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07-19
- 名 称: 关于核定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学费标准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2-08-02
- 文 号: 苏发改收费发〔2022〕775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核定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学费标准的通知
2022-08-02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学费标准的通知
苏发改收费发〔2022〕775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学费标准的函》(苏教财函〔2022〕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规定,经研究,现将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学费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海大学河海里尔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硕连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8万元。
二、学校要加强日常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定期报送收费收入支出情况。学费收入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收取学费应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资金缴入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示合作办学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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